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面临着一些家庭财产继承的问题,小编今天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有关家庭继承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在疫情期间更好地知法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自然人死亡后即发生继承关系。而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除法定继承外,继承方式还包括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同时确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等特殊形式的继承,但本文仅阐述正常情况下的法定继承纠纷。
继承是什么情况下产生的?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什么人可以继承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多人,可见,严格意义上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员。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权会丧失吗?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丧失(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问动机,不问既遂否)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动机为争夺遗产,且为故意)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哪些属于遗产?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了遗产范围,常见有银行存款余额、不动产、车辆、股票账户余额、股权、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合同项下的财产权利等。
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哪些证据?
1、各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证明各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2、各当事人的户口本。证明各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及是否存在“曾用名”等信息。
3、死亡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以确定继承开始时间。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遗产材料。即银行存款账户、不动产、车辆、股票账户、股权、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合同项下的财产权利信息载体或者产权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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