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一年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有很多粉丝留言咨询法律问题,咨询内容大多涉及《民法典》,主要有离婚案件、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遗嘱效力等问题法律问题。小编分别进行了汇总整理,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促进邻里和谐?”
问:我家邻居占用公用楼道,打造封闭储物间,他这么做合法吗?
答: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共有,个人不得私自侵占。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侵占公共区域。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问:我父亲家邻居执着于捡垃圾并堆积在自己房屋内,导致屋内气味十分难闻,已经发展到途经楼道及邻居家都无法忍受的程度。我们该怎么办?
答:尽管囤积污物都在产权人自有房屋范围内进行,但这行为一旦侵害和影响到他人合法权利,亦会面临立即清理、甚至赔偿他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即便在自己的居室之内,也要避免囤积污物,做好清洁卫生,杜绝对外部环境造成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问:我家楼房的楼道极为狭窄,对门家把户门改为外开,且把门口往外推出来十几公分,这样一来,门全打开时几乎占到了楼梯宽度的一半以上。而且如果正好有人途经此处时,因门外开,看不见外面,很有可能直接拍打到他人身上。多次与其沟通无果,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
答:可以。业主外开户门,仅方便一方生活,对他人而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相邻关系原则,且妨害他人物权。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为个人生活便利创造条件时,应注意不妨碍他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关系处得好,生活中可以给予对方不少帮助和便利。相反,邻里关系处不好,矛盾日积月累,方方面面的困扰如影随形。所以我们要守好法律底线,促进邻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