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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法院审理加速度 集中审理宣判5起刑事速裁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06 09:25:31


    12月3日,恒山法院副院长刘玉玲在第五公判庭直播开庭审理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拘役,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当庭送达判决书,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由于5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恒山法院遂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集中直播开庭,逐案审理。审理前主审法官刘玉玲副院长工作准备充分,开庭过程,程序合法、节奏紧凑,简洁高效,书记员们在庭前准备、直播、庭审记录等审判辅助工作中全力配合。

    在庭审中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刘玉玲副院长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5 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相关证据均表示无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为了保护5名被告人的辩护权,刘玉玲法官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沟通,法援中心派值班律师赵一潼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开庭审理用时半小时就审结了5起案件,不但有效节省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资源,也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进行简案速裁,是恒山法院在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过程中,立足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的一项创新举措。恒山法院在充分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对速裁案件进行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当庭宣判,使整个案件在审理、判决过程都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给当事人一个“看的见的公正”。

    今后,恒山法院将进一步深入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际运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确保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办案效率和公平正义上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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