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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发布时间:2022-02-16 09:41:33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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