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2-03-15 12:20:35
第十二条 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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