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的有效手段,不论是诉讼前、诉讼中、执行中都有保全的机会。财产保全顾名思义就是当事人在诉讼的准备阶段、诉讼过程中、执行前知道对方有偿还债务的财产或不采取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从而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而启动的程序,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提升审判效率,执行效率的重要手段。
恒山法院于2022年3月3日正式出台了《恒山区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规定(试行)》,在执行局设立财产保全中心,将财产保全进行集约化的处理,不论是诉前、诉中、执行前的保全都能够做到专门化的处理,发挥出法律定纷止争的效能。设立财产保全中心对于当事人的财产会有专门的调查和控制,努力做到只要有可处置财产存在那么就绝不会使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受到损害。3月17日财产保全中心负责人对全院的法官及助理进行了业务培训。截止日前,恒山法院已办理财产保全案件12件,保全标的达16.9万元,取得了该项工作的开门红。
活用保全措施是法院工作的一大利器,成立专门化的财产保全中心,努力使当事人的诉求快速实现,在最大限度内解决“只赢了官司”的现象发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恒法执行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体会到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获得幸福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