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区人民法院接收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案件类型包括民事一审案件和首次执行案件,以下是网上立案步骤。
1.当事人需要进入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将地区切换为黑龙江,点击首页实名认证处进行实名认证。
2.实名认证后点击首页“我要立案”功能;
3.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您要立案的类型,民事一审案件选择“审判立案”,首次执行案件选择“执行立案”。网上立案功能暂不支持申请民事督促程序、特别程序、二审、再审程序,也不能支持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保的当事人请点击“网上保全”功能。
4.如果申请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接受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在弹窗中选择“愿意”,如不愿意接受诉前调解,想要直接将案件提交至恒山区法院的当事人请点击“不愿意”。
5.在这一页面可以看到历史网上立案申请,可以查看案件状态或进行评价,当案件状态变为“待审核”表明案件申请已经进入法院内网,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点击评价按钮可以对历史网上立案申请进行评价。首次申请网上立案请将页面划到最底端,点击“审判立案”。
6.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为本人申请”或“为他人或公司等组织申请”,当选择“为他人或公司等组织”时应当提前准备代理材料。
7.选择恒山法院为管辖法院,如需向黑龙江省其他法院申请也可以在本页选择其他法院,案件类型选择“民事一审”,之后点击“下一步”。
8.在立案之前查看立案须知,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本平台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等同于线下诉讼行为效力;进入本平台并认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等信息视为同意采集上诉信息;诉讼参加人应当保持手机畅通,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生手机遗失、微信被盗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承办人并采取补救措施,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9.在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提前准备的诉讼材料,带红星标识材料是必须上传的,按照顺序需先上传起诉状(起诉状必须签字)。点击加号可以选择上传材料的途径,可以选择本地电子版材料,也可将准备好的纸质版材料拍照上传,需要在线签名的当事人将“是否要签名”选项点对勾。
10.选择不同途径上传材料的对材料要求可能不同:选择拍照上传的图片大小限制在20M以内;选择直接上传图片的需要给上传图片命名;选择本地(手机内存)文件上传,文件大小限制在20M以内,并符合文件格式要求,选择本地WORD途径上传只能添加WORD文件,选择本地PDF上传只能添加PDF文件,选择基于聊天记录的文件可以上传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文件,格式仅限于PDF/WORD。将“是否要签名”点对勾,选择文件后可以将自己的签名放在文件相应的位置,即可完成签名。代理人需要上传代理手续。
11.上传材料页面最下方需要添加送达地址确认书,每个法院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样式稍有不同,在没有获得纸质地址确认书的情况下,建议点击右侧“引入”按钮,在线填写送达信息(带红星标识为必填项),自动生成地址确认书后,选择使用即可。

12.在没有提前准备起诉状的情况下可以点击右侧“诉状助手 ”,在线填写案件情况(带红色标识为必填),系统自动生成起诉状。
13.在线制作起诉状需要填写诉讼请求(多个诉讼请求可以点击添加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与理由,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14.所有所需材料添加完毕后点击最下方的“下一步”,填写诉讼标的额,补全当事人信息,添加其他诉讼参与人。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网上立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