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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
热搜里的《民法典》之赠与合同的撤销
对于自身赠送行为权益的保护
我们一般对于较大的贵重物品
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
那么
《民法典》对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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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生活中,赠与行为是十分常见的,而为了保障赠与行为,签订赠与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二、《民法典》对合同赠与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即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赠与和受赠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旦财产所有权完成了转移,则不能够撤销。
(三)赠与合同需不属于经过公证或者其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三、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
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什么是请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的除斥期间?
请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的除斥期间是1年。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