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助力二十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推进、确保司法活动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保证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长期高效运行,恒山法院立足四化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以点带面,着力打造“规范化”人民陪审员队伍。
“科学化”选任
根据各业务庭职能,就案件审判所需的劳动人事、土地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的专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鼓励有关单位推荐或个人主动申请参选。在审判活动中,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促进了案件审理的科学化,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专业化”培训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水平,保障陪审工作稳步进行,提升审判活动的司法权威性,在上岗前,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帮助人民陪审员增强履职能力,确保人民陪审员切实发挥参审作用。作为审判活动的参与者,人民陪审员在掌握审判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还应当遵守一定的司法礼仪,维护法庭尊严。
“常态化”考核
从多层次、多角度出发,以他们的日常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训学习等方面情况为着重点进行日常考评,考核结果的长期运用,进一步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工作热情,同时极大提升了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
“优质化”统筹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将工作干在实处,推行了“人民陪审员预登记”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一般在不超过30件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各业务庭每周将下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情况报审管办汇总,审管办动态掌握,对参与次数即将达到上限的人民陪审员,及时通知有关业务庭更换。2022年以来,共参与办理案件99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审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扩大了法律宣传的受众面,利于普法深入人心,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