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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和谐执法始于心 文明执法鉴于行

  发布时间:2023-03-30 15:50:36


   工伤争议案件一直为广大劳动者所关注,这类案件也事关弱势群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能否真正意义上的适使生效裁判落地生根,维护住劳动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2023年3月2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一起工伤案件,执行法官苏潇鹏,书记员赵博在拿到卷宗阅卷过程中发现,其所申请执行的A公司非执行主体,被执行企业应为B公司,且两家企业间具有联营性质,但B公司已注销且已更名为C公司。执行法官苏潇鹏在获悉具体情况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并与A、C公司取得联系,进行积极沟通、释法明理,最终由C公司支付12万余元的工伤款,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 

   执行程序中会面对纷繁复杂的情形,在面对特殊情况时,应做到积极调查,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因地制宜、结合不同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将社会效果和案件效果相统一,是执行案件办理中的重要内涵。

责任编辑:陈博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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