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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法如山 秉公办事

  发布时间:2023-06-06 14:03:45


近日,申请人某将一面执法如山为民做主 秉公办事深得人心”的锦旗及感谢信送到了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执行干警点赞致敬。本案邀请申请人某陪同参与一线执行,既实现了案件执结,也赢得了申请人某的理解与支持。

基本案情:2016年6月被执行人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申请执行人黄某在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鉴定,黄某损伤属于轻伤一级,九级残。经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赔偿原告人黄某医疗费等共124485.17元。因王某迟迟不履行义务,黄某向恒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洪雷与王某进行了电话沟通,王某态度蛮横明确表示不予履行,且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多次实地寻找王某,均没有任何结果。近日,执行干警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多方搜集线索后,掌握了一些王某有关情况和出行规律。“雷霆2023·煤城风暴”活动开始的第二天,执行法官王洪雷一行来到城子河区王某住所地及经常活动区域时,发现其住址为假地址,在经常活动区域也销声匿迹。后经与当地社区派出所联系,确定王某在鸡西市某煤矿工作。

执行干警驱车来到鸡西市某煤矿,通过与单位人资工作等人员了解,确定王某为其单位员工且正在井下作业。为了逃避执行,王某迟迟不升井,执行干警从上午10点一直等到了晚上5点,最后迫于各方压力王某才升井通过与其沟通,王某态度依旧蛮横明确表示不支付赔偿款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恒山法院执行局,通过进一步释法明理,王某依旧拒绝履行义务。根据被执行人王某行为及意思表示,法院决定对王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夜色已深,匆匆的脚步,闪烁的警灯,拘押工作全部完成后,已凌晨一点。这是紧张而又忙碌的一天,也是平凡的一天,虽然这只是我院执行干警工作的一个缩影,但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和使命。

司法拘留2天后,王某及家人终于感受到了法律强制力带来的威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申报财产并立即履行和解协议中应给付的款项同时书写悔过书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王某的拘留措施。

法官提醒: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任何人都必须依法履行。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应主动向人民法院申报自身财产,积极配合履行自身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不配合执行工作有序开展阻碍执行的行为,带来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从开始的执行无望到最后收到全部案款,我很激动,我为恒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热情、高效的工作态度点赞,感谢他们的不放弃,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啦全程参与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某说到。

红色的锦旗对于鸡西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来说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它鞭策着恒山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不断提高执行水平和执行效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威严。鸡西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不忘初心、履职尽责,始终践行“群众无小事”的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耐心倾听群众心声,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难题。

责任编辑:陈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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