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尊法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3月19日,恒山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王祺走进恒山区实验幼儿园,与老师们分享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具体内容。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以手机软件中的“青少年模式”为例,详细说明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如何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设置相应制度,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就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方面,学校应该履行哪些义务进行重点讲解。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所有主体义不容辞的责任。恒山法院将持续开展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引领、法治教育,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