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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4·煤城风暴之谷雨行动】勇往“执”前 利剑护民

发布时间:2024-04-22 09:05:04


为进一步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雷霆2024·煤城风暴之“谷雨”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4月19日上午5时,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按照提前制定的执行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强制执行。当日,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出动警力14人次,评估房屋1套、查封房屋1套、搜查1次、执行到位资金189.5万元、执行完毕2件。

执行现场

王某某与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恒山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4月10日发生法律效力,王某某于2023年4月24日向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23794.24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不动产、车辆等登记信息、无公积金,银行存款0-500元不等、无固定收入、无证券、股票等,离异带有一个15岁上中学的男孩,家庭条件较为困难。经恒山法院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提供被执行人周某某在煤矿有4000元的工资还没开,执行人员立即前往煤矿提取了周某某工资款4000元,其中3000元给付王某某,剩下1000元支付给被执行人周某某的儿子当生活费。申请执行人又提供被执行人周某某和别人合伙买了些煤,周某某有10500元的份额。本院联系王某某和周某某组织和解,周某某表示等煤卖出去再将10500元给付王某某。执行人员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权益,最大程度为其着想,提议先将煤拉到别的洗煤厂院内,以免煤卖后周某某不给王某某10500元钱,同时执行人员利用私人关系将煤帮忙拉到别的洗煤厂院内。2023年十一放假的前一天晚上,执行人员在洗煤厂停留到晚上8点半才将执行款10500元执行回来交给王某某。被执行人周某某又将价值3000元钱的金首饰抵顶给王某某偿还欠款。剩下欠款被执行人周某某表示暂时没有还款能力,法院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通过本次“雷霆2024·煤城风暴之“谷雨”行动,恒山法院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寻找被执行人周某某住处,在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执行人员对周某某的住处采取突击搜查,搜查发现周某某共计有现金200余元,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将现金留给了周某某。申请执行人看见搜查结果后,主动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双方约定从2024年5月份开始,在没有工作期间每月最低偿还500元,有工作之后每月最低偿还1000元,直到全部欠款清偿完毕为止。

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的执法理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雷霆之势,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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