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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断不负稚子情 司法守护少年心

发布时间:2026-06-25 15:22:11


婚姻相伴缘有尽,父母责任永无休。近日,恒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全程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在厘清房产、财产分割等全部争议的基础上,同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柔性司法守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让家事调解既有法理尺度,更有民生温度。

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均系再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已13岁,正是小学升初中的时期,但夫妻二人长期沟通不良,致使感情不故女方诉至本院请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件事实,逐一核查涉案房产登记信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线索,多次组织面对面调解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引导二人理性处理婚姻矛盾。

经法官居中协调,双方自愿就离婚事宜达成完整和解协议:一是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二是案涉房屋上双方均同意过户给女儿;三是女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四是男方具有探视权,女方予以配合。双方和解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离婚纠纷涉及的全部财产子女抚养事项一次性妥善处理完毕。

承办法官在调解时注意到,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对子女抚养及探视权的行使有比较大的争议,故在调解书送达现场,承办法官专门向双方发放关爱未成年人书面提示重点告知:夫妻婚姻虽走到尽头,但血脉亲情不会随离婚消散希望双方摒弃对立情绪,共同守护子女成长。双方收到调解书及提示书后,均表示遵守调解协议,在子女抚养事宜上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不让孩子为难。

普法倡议

一纸调解书分割的是房产财产、了结的是夫妻恩怨,但守护未成年人是父母终身不变的责任。财产纠纷可以协商划分,孩子的成长时光无法重来弥补;夫妻关系可以依法终结,亲子之爱不能中途缺位结合本案情况,法院对离婚纠纷当事人作出三点温馨提示:

1.恪守调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稳定保障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医疗开支,不拖延、不克扣;

2.放下夫妻间的矛盾分歧,配合保障探望权,不在子女面前互相指责、贬低对方,不把婚姻纠纷转嫁、迁怒于孩子;

3.持续关注孩子心理变化,多给予情感陪伴与心理疏导,不因家庭破碎让孩子产生自卑、焦虑、缺乏安全感等问题,合力为子女营造平稳健康的成长环境。

下一步,恒山区人民法院将在家事调解、离婚案件审理中常态化落实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制度,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调解疏导、法律提示、温情劝导,引导离异父母放下隔阂、共担监护责任,用柔性司法化解家事矛盾,用心守护每一名未成年人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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